发布日期:2015-10-23 浏览:
经专家评审并经公示,2015年度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共有58项通过结题验收。根据《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申报立项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有关经费管理之规定,课题余下经费将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号上。请课题负责人开具“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(社会团体)往来款票据”,于
往来款票据填写说明如下:
1.交款单位:温州大学。
2.内容:课题经费。
3.金额:各课题经费金额见附件。
4.在票据上加盖单位财务章,并填写准确的银行账号、开户银行、户名,以便及时将课题经费打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。
5.票据背面请填写课题负责人姓名及所在单位财务人员姓名、手机号码,以便有事联系。
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管理规划办公室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