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4-02-20 浏览:
一、申报条件
温州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教师教育发展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的教师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、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。申报的课题原则上要求已在各县(市、区)或学校立项并结题的、具有较高质量、需要深化研究的课题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课题申报者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(含研究方案,见附件1),注明课题名称、课题类别、研究方向、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(全称)、联系电话(手机全号)等(注有“□”形请打“√”选择),并撰写课题研究方案。
2.各县(市、区)教科规划办(教科室)及市局直属各学校、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立项申报审核工作,填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2)。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参加立项评审。
3.纸质文本材料《课题申报书》(包括研究方案)一式3份、汇总表1份报送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育科学(德育)研究室,地址:温州市龙方路(温州二十一中校内)2号楼512室,杨鲁闽老师收。电子稿《课题申报书》(含研究方案,文件名:负责人×××:课题名称)、电子稿(Excel格式)汇总表请发至邮箱:yanglm@wzer.net。联系电话:88615519。
三、申报名额
县 别 |
市属 各校 |
鹿 城 |
瓯 海 |
龙 湾 |
瑞 安 |
乐 清 |
永 嘉 |
平 阳 |
苍 南 |
文 成 |
泰 顺 |
洞 头 |
经开区 |
申报数 |
限报 2项 |
5 |
5 |
4 |
7 |
7 |
5 |
5 |
7 |
3 |
3 |
3 |
3 |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截止时间:
未尽事宜请参看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规划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